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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外评审专家评审费用标准

2021-07-02  click:[]

附件3

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校外评审专家评审费用标准

类别

适用情形

标准

备 注


 
 

劳务报酬

  正常评审项目;

  进入评审环节后中止的项目。

评审时间不满3小时的,劳务报酬为400/人;

评审时间超过3小时后,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/人。评审增加时间超过30分钟、不足1个小时的,按1小时计算;评审增加时间不足30分钟的,按50/人计算。

正常情况下1天最高不超过1000/人。

因项目评审需要,连续评审时间超过10小时或者2天以上的,由双方协商,并报学校审批后确定。

 

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的,不得获取劳务报酬、报销差旅费。评审专家迟到30分钟以内的,扣减评审劳务报酬100元;迟到30分钟以上的,酌情扣减评审劳务报酬100元—200元, 或取消迟到专家此项目的评审资格,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和误工补偿。

经查实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,依法接受处理处罚,不得获取劳务报酬、报销差旅费;已经获得的,须全额退回。

误工补偿

  未进入评审环节即中止或者终止的项目;

  专家到场后发现需要回避的项目。

给予到场评审专家200元补偿。

未经评审采购活动即中止或者终止。

交通费

 

 

潍坊市区,包括:潍城区、奎文区、寒亭区、坊子区、保税区、高新区

1、潍坊市区本地评审不支付交通费;

2、专家自行解决交通工具。

3、交通费包括往返的一切交通费用,高速路费、过路过桥费、油费等不再单独支付。

昌邑县、峡山区、寿光市、昌乐县、安丘市、滨海区

100

青州市、临朐县、诸城市、高密市

200

青岛、日照、淄博、东营

300

济南、临沂、德州、烟台、济宁、泰安、菏泽、滨州、威海、枣庄、聊城

 

400

住宿费

 

异地评审

 

按照相应标准执行。评审活动结束后 3 日内,将报销凭证交至学校,实报实销。

 

潍坊市区本地评审

不报销住宿费。

 

因项目连续多日封闭评审而产生的住宿费

参照相应标准执行。评审活动结束后 3 日内,将报销凭证交至学校,实报实销。

 

注: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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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管理科:8187418

招标采购科:8782378

地址: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西环路638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