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变更部门资产交接的通知
鉴于学院目前部门调整,为保证我院国有资产不受损失,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与监督,根据学院实际,及时对资产信息进行调整,请相关部门将部门所属资产进行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,于3月2日前将《固定资产交接表》交办公楼103室,望各部门按时完成资产交接工作。
有下列情况的需要填制资产交接表:
1.部门合并
2.原部门领导调离
3.部门资产管理员变更
*附件《固定资产交接表》在网站表格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