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流程
使用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并填报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项目审批表》
使用部门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,形成会议纪要
资产管理处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核定价格
资产管理处上报主管部门审(核)批
资产管理处上报省财政部门审批
资产管理处根据上级批复后招标采购
使用部门与中标方签订合同,租金押金上缴财务处,办理资产交接
使用部门签署合同5日内到资产管理处、归口管理部门备案
资产管理处到省主管部门、省财政厅备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