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属科室(部门) |
资产管理处 |
职责 |
工作标准 |
1.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组织制定并实施全院资产管理办法。 |
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。 |
2.负责学院资产验收工作 |
1.组织协调项目部门、项目归口部门、验收专家对学院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; 2.项目部门验收申请流程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。 |
3.组织建立学院固定资产数据库。 |
1. 组织建立、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; 2. 组织每月9号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按时报送资产管理月报; 3. 组织次年3月完成年度资产统计报表。 |
4.会同归口管理部门、资产使用部门,有效落实学院资产管理制度。 |
1.组织每年分别于6月、12月份完成两次资产清查工作; 2.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专家完成各归口部门的资产信息汇总分析评价工作,形成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表。 |
5.组织检查相关部门房屋等资产租赁工作。 |
每年分别于6月、12月份完成两次房屋出租租赁检查工作,形成台账。 |
7.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废品处理工作。 |
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照审批权限分别向省业务主管部门、省财政厅报批,并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处置,办理资产核销、产权注销和账目处理。 |
8.负责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。 |
每年协调组织不少于一次资产管理员培训。 |
9.资产管理档案保管工作。 |
每年1月底对去年形成的资产相关档案 建档归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