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本网站
当前位置: 首页>>组织机构>>正文
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职责
2022年03月18日 17:25     (点击: )

所属科室(部门)

资产管理处

职责

工作标准

1.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组织制定并实施全院资产管理办法。

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。

 

2.负责学院资产验收工作

1.组织协调项目部门、项目归口部门、验收专家对学院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;

2.项目部门验收申请流程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。

3.组织建立学院固定资产数据库。

 

1.  组织建立、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;

2.  组织每月9号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按时报送资产管理月报;

3.  组织次年3月完成年度资产统计报表。

4.会同归口管理部门、资产使用部门,有效落实学院资产管理制度。

 

1.组织每年分别于6月、12月份完成两次资产清查工作;

2.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专家完成各归口部门的资产信息汇总分析评价工作,形成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表。

 

5.组织检查相关部门房屋等资产租赁工作。

 

每年分别于6月、12月份完成两次房屋出租租赁检查工作,形成台账。

7.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废品处理工作。

 

 

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照审批权限分别向省业务主管部门、省财政厅报批,并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处置,办理资产核销、产权注销和账目处理。

 

8.负责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 

每年协调组织不少于一次资产管理员培训。

9.资产管理档案保管工作。

每年1月底对去年形成的资产相关档案

建档归档。

 

附件【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职责.doc已下载
已是首条
下一条: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科职责
关闭窗口